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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子汉的成长故事 成长作文

时间: 栏目:成长作文 来源:蘑菇文

他是我的侄儿,叫志强。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远赴东北打工,把他扔给我的母亲他的祖母。成天在田间地头摸爬滚打,没人有空管他。他本就生得黑,乡间的风吹日晒,整个一只泥猴似的。我师范毕业回到家乡的乡镇中学做老师的那一年,恰逢他幼儿园毕业。他在家门口的村小上一年级,我偶尔回家发现,一学期快下来了,他连汉语拼音都不会读,刚学会的几个汉字写得东倒西歪,查看他的作业本,他眼泪汪汪躲得远远的。我心疼他,想给他更好的教育,于是一年级第二学期就把他带到身边,送他到乡镇小学插班读书。从此,他就和我生活在了一起,我们姑侄俩一起住在学校分给我的单身宿舍里。

因为他的缘故,我早早地扮起了妈妈的角色。为他洗衣做饭,每天检查作业,偶尔参加家长会。我去哪儿都带着他,逛街,购物,和朋友吃饭,参加同学聚会,甚至会男朋友,身边都跟着一个小尾巴。常常会遇上疑惑的眼光,猜测他和我的关系。每次我都要解释一番,每个人恍然大悟之后,几乎都会赞美我的伟大,他们都感慨,一个未婚的姑娘带着侄儿一起生活,挺不容易的。他们都以为我在牺牲,在付出。但是我从来没有觉得带着他是一种负担,他那么乖巧,懂事,他的成长过程留给我太多美好的记忆。

刚插班的第二天早上,他就不肯去学校了。我问他为什么,他回答:“他们都欺负我,不让我上男厕所,说我是女生。”我问:“怎么会说你是女生呢?”他指指左边耳朵上坠着的一只耳环,恨恨地:“都是它害的,哪有男生戴这个的?”我忍住笑:“这个啊!你告诉他们,这是我们家的传家宝,我爷爷小时候就戴着它。”他眼泪下来了:“爷爷小时候不要上学,没有同学笑他是女生。”我有点心软,问他:“那你昨天上厕所了吗?”他答:“放学后等他们走了,才上的,差点尿裤子里。”看他眼泪汪汪的样子,我自作主张给他把那只不伦不类的耳环摘下来,他这才欢天喜地去学校了。事后我被母亲一顿批评,她说这个耳环不能随便摘了,要等十岁放过爆竹才能拿下来。

那一个冬天的傍晚,我做好了晚饭,在宿舍等他回来吃。小学和中学离得不远也不近,要过一座桥,穿越一条长长的马路。我第一天送了他去学校,领着他进了教室,从此就没再送过他,都是他自己跑着去,又跑着回。每天早上他说一声:“姑姑,我上学啦!”每天晚上他喊一声:“姑姑,我回来啦!”声音清脆无比,快刀切葱似的。可是那一天,我左等右等,还是没有看到他熟悉的身影从远处蹦跶过来,我在门口张望半天,有点坐不住了。天已经渐渐黑了,我赶紧往小学的方向跑去,一路焦急地喊他的名字。越喊心越慌,路上一个孩子也没了,已经看到小学的教学楼了,那里一片漆黑,估计大门早锁上了。我又往回找,更大声地喊,急得快要哭出来了。突然听到一声低低的回应,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学校大楼后面的草垛里走出来,是他。我冲上前,“啪啪”打他的屁股,问他放学为什么不回家。他解释,放学后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草垛这里玩打仗,结果搞丢了一只棉袄袖子(他当时的那件棉袄袖子是可以脱卸的,可以当马夹穿),他不敢回家,到处找丢失的那只袖子,却怎么也找不到。我又好气又好笑,带他回家。那件只剩下一只袖子的棉袄后来成了我舍不得丢弃的珍藏。看到它,就会想起那个不敢回家的小人儿,想起我在暮色里的呼唤,想起牵着他一起回家时的踏实和幸福。

那时我没有手机,与外界的联系是靠宿舍前面一排同事家的住宅电话。每次有人找我,同事会从后窗伸长脖子喊:“洪秀莲,接电话。”那一次,我和强儿正坐在院子里吃晚饭,那天买了他喜欢吃的烧腊肉,还有红肠什么的,他特别高兴。还没动筷子,听到有电话,我跑出去,他也跟着我跑。等电话接完回来时,发现放在院子小方凳上的两盘好菜只剩了空盘子,旁边一只野猫正在满足地舔着油光光的胡子。他当时就哭了,追着猫打:“为什么这么多好吃的,你全吃了,也不给我们留一口?”

从进了乡镇小学以后,他就开了窍似的,学习一路高歌猛进,年年三好生,几乎是学校里的获奖专业户。他的聪明努力很让我骄傲。

他小学毕业的那一年,我嫁人了。但是生活没有多少改变,只是学校又多分了一间宿舍给我们,宿舍里从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变得更像一个三口之家了。

他很快就适应了家里多出的一个人,婚前称呼“叔叔”,婚后就变成了“姑父”,没有谁教过他,他喊得顺理成章。那天我做饭,饭桌上因为一道菜,他和他姑父有了意见分歧,一个喜辣,一个嗜甜。饭后我故意逗他:“你今天让你姑父不高兴了,你怎么也不顺着他?”他郑重地说:“凭什么要我顺着他?在这个家里我资格比他老,他才来几天?我已经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快六年了。”后来我把他的话偷偷告诉他姑父,他姑父笑了,给他起了封号“开国元勋”。

这个“开国元勋”很快就成为他姑父的学生,在课堂老老实实堂聆听姑父的教诲,回到家规规矩矩听从姑父的安排,再也没有摆过“元老”的资格。

我调进城里工作的时候,他正读初三。他和他的姑父,还有我两岁多的女儿都留守在乡镇中学。我想念女儿,更不放心他,面临中考,没有我在身边,他能考取理想的高中吗?

进城半年后我就想办法把他也接到了我的身边,又是插班,读初三第二学期。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花费昂贵,但是一家人终于又团聚在一起了。

他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如愿考进了县城里最好的高中。

第二年,我们在城里买了房,搬进新居的时候,他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小房间,特别满足。

高中三年,他的学习渐渐不如从前,在强手如林的高中里,他似乎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

上课看网游小说,被老师罚回家,取消上晚自习的资格,老师要求带家长。他瞒不过去了,回来恳求我去面见老师。我去了,老师当着他的面把我一顿批评,说你们做家长的对孩子要加强督促,成长关键期一旦走歪就没救了。我腆着脸,低声下气给老师道歉,说我们家长确实疏忽了,以后一定加强督促。

从那以后,我经常在下班后去他学校,站在教室窗外偷偷监督他。每次去的时候,都是他们上晚自习之前,总是看到他窝在座位里无所事事。去的次数多了,他的同学一看到我,就会给他通风报信:“洪志强,你姑姑来了。”他红着脸,朝我摆手,赶我走。回来后对我抗议:“姑姑,你能不能别再去我们学校了?看贼一样的看我,丢不丢人?”我说,不去可以,你保证从此奋发图强,从头再来。

他答应了。我们约法三章,我不再去学校,他也不再颓废,期末争取前十名。

他没有食言,期末果然考得不错,家长会时老师当着我的面表扬了他,他有点不自然的样子。

高三最后一学期,他开始拼命了,异想天开地想考什么中国传媒大学。我在他的草稿纸上看到他订的一模、二模、三模的目标分和目标名称,一次比一次更理想主义,一次比一次更不靠谱。我知道凭他的实力很难实现他的“三级跳”,但不敢打击他,只是每天中午给他送饭去学校,想给他加强点营养。

高考三天,他的父母本来想回来陪陪他,可是被他坚决拒绝了,他说千万不要兴师动众,不要给他施加压力。他早上照常自己骑车去学校,晚上自己哼着歌在夜色里回来,和平时一样,一点没要我们操心。我问他想吃什么菜,他说随便,和平时一样就可以了,不要搞特殊。他平时最喜欢吃的是番茄蛋汤,汤里若是再加点榨菜丝儿,他就会吃得盆儿见底。

高考成绩揭晓之后,他有点沮丧,因为离他不靠谱的梦想很远,最终进了省内一所二流大学。我的女儿讥诮他:“哥哥吃了那么多好菜,喝了那么多好牛奶,也没有考到一个好大学。”他笑,笑得有点难为情。

送他去上大学时,我跟着他在偌大的校园里有点找不着北。我走在他的阴影里,他低头看看我,笑着说:“姑姑,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矮啊!”看看铁塔样的他,我嘴里骂着,心里乐着。其实我想说的是,强儿,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长这么高啦?

大学四年期间,每次放假,他基本还是回我的家,尽管这个时候他的父母已经不出去打工了,但是他已经习惯了把我这里当作自己的家。

女儿有一次和他抢房间,义正辞严地向他宣布:“哥哥,小房间是我的,不是你的。”为这句话,我狠狠打了她。我告诉她,哥哥在这个家里的时间可比你长多了,哥哥和你一样,都是妈妈疼爱的孩子。

从此,女儿再也没和他抢过什么,“哥哥、哥哥”地跟前跟后。他也特别疼爱他的小表妹,每次不管从哪儿回来,大包小包带的都是给妹妹吃的零食,他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省了一小半下来给妹妹买吃的、玩的、穿的。我每次都骂他乱花钱,不会买,但他屡教不改。

他们都属羊,整整相差了12岁。每次他回来,两只羊羔都有说不完的话。

大学毕业之后,他工作了,有女友了,买房了。他越来越忙,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成为了家里的一个客人。

为什么我总是记得他丢了衣袖不敢回家的那个傍晚?为什么我总是记得他二年级时在日记里写“今天我的心情很温柔,因为一回到家就闻到了姑姑做的红烧肉的香味”?为什么我总是记得他三年级时去扫墓,问我要了五毛钱揣在衣兜里,晚上回来很扫兴地说“扫墓的地方啥也没有”?

……

是因为我老了,还是因为在我的心里他永远都是个孩子?

这个孩子今天结婚了,高大威猛,成熟稳健,身边站着他小鸟依人的妻子。

不是每一个姑姑都能有这样幸福的体验,都能陪着一个小毛孩一路长大。所以,我絮絮叨叨地记下了他的成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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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子汉的成长故事

男子汉成长故事

2015江苏高考满分作文:王大爷的早餐店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面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给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定“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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