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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文案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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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全面精准做实宣传辅导,精简办理手续,从快解决问题,过硬成效检验,全力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红利账单100%有推送,有效做到政策明、流程清、手续简、成果显,以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实简快硬”,全力确保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宣传辅导要“实”,辅导对象实打实再扩围、辅导内容实打实再深化、辅导方式实打实再扩展、辅导质效实打实可验证;手续办理要“简”,政策内容简明解读、优惠办理简便操作、政策红利简洁推送、办税流程简化环节;问题解决要“快”,问题快速收集、投诉快速处理、需求快速响应、结果快速反馈;成效检验要“硬”,服务标准要硬、工作作风要硬、风险防控要硬、改进完善要硬。

  坚持把握关键,扎实做好针对性纳税服务工作。把握关键时期,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公布后立即开展宣传辅导;把握关键环节,针对每个申报期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纳税服务;把握关键目标,确保增值税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围绕纳税人获得感推送红利账单,展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把握关键征期,4月份征期是多重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的关键征期,要提前预判并提出系列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关键征期平稳运行。

  坚持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联动效应。税务总局统一组织部署,负责制定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及时获取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口径,建立税务总局直联办税服务厅等工作机制,开展纳税人需求、满意度调查,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各省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统筹组织开展本省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设计本省宣传辅导产品,开展本省宣传咨询和培训辅导工作,建立健全直联等工作机制,确保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平稳运行,指导省以下税务机关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市县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创新方式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聚焦获得感实现红利账单100%有推送,全面开展一线干部培训,保障征期平稳有序,配合做好“3个100”直联工作,切实响应纳税人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地方面的诉求。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辅导要“实”,增强政策知晓度

  1、统一宣传辅导口径。税务总局根据新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及时获取政策宣传辅导口径,24小时内更新12366税收知识库,并加工形成简明平实、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为咨询解答提供实际支撑。各省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统一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辅导口径,细化本省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口径。

  2、扩展宣传辅导渠道。税务总局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开设的减税降费专栏和涉税专业服务专栏中增设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内容,在网上纳税人学堂突出降低增值税税率、配套增加抵扣等改革措施的宣传辅导,在两会前后连续开展3期深化增值税改革主题在线访谈或网络直播。各地税务机关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主题,既要通过办税服务厅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服务体验区和纳税人学堂等突出开展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咨询辅导,又要用好电子税务局、“两微一端”等多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3、拓宽宣传辅导范围。各地税务机关要摸清辖区内纳税人底数、压实责任,做到纳税人宣传辅导面100%全覆盖。同时,将宣传辅导对象由办税人员扩大到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等人员。对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税务代理人员侧重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对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人员侧重推送政策信息。采取分管局长包干督导等方式,实现科室负责人实时指导、辅导专员按时完成;通过减税降费辅导工作微信群和QQ群等方式,由业务骨干实时辅导,将宣传辅导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4、切实开展精准辅导。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辅导。既要采取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一对一”精细化政策辅导,又要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策“点对点”推送和关键人群的程序性操作辅导,还要对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涉税专题讲座,手把手讲操作,账对账算红利,让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享、有知有感。

  5、充实宣传辅导产品。税务总局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制作并下发动漫、视频、政策图解等宣传辅导产品,及时推介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各地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创新制作生动形象、亮眼鲜活的宣传辅导产品,确保纳税人听得懂、看得明、记得牢。

  6、做实内部人员培训。税务总局在新政策出台后,组织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一竿子贯到底”视频培训会,指导各地及时培训一线人员。各地税务机关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立即组织开展12366和办税服务厅全员业务培训,确保12366坐席人员学得懂、答得准,确保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懂政策、会操作。

  7、发挥涉税中介正向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涉税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沟通协作,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12366专家坐席、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专家咨询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协同组织开展公益大讲堂、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代理记账“协税者”服务团、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活动,助力宣传辅导全覆盖。

  (二)手续办理要“简”,提高办税便捷性

  8、简化流程资料。税务总局、省税务机关在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出台后,及时更新《纳税人办税指南》,重点关注申报表栏次和填写规则变化等内容,对纳税人办理事项实行资料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资料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税务总局制发《纳税服务规范(3、0版)》,重点修改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的报送资料、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等内容。

  9、减少办税次数。各地税务机关要在深化增值税改革中通过多种方式,拓宽本地“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确保增值税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

  10、降低申报失误。各地税务机关要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在征管方面带来的变化和提出的要求,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人申报环节提供在线申报辅导、数据校验、提示提醒和纳税人自查自检功能,确保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窗口人员应将信息系统提示的校验信息及时告知纳税人。

  11、缩减等待时间。各地税务机关要在时间错峰、场所错峰、渠道错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错峰申报措施,对享受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纳税人应按企业类型、办理业务等不同类别主动预约办税;要在办税服务厅指定一个综合窗口专门负责处理疑难杂症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导税人员做好相应引导,疑难杂症应尽量在导税环节处理,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12、推进线上办税。各地税务机关要加速推行“网上办”,增加网上办理比例,凡与深化增值税改革密切相关的办税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积极推行“自助办”,完善自助服务终端功能。

  13、加强办税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为纳税人办理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事项提供专门服务;要根据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合理确定窗口数量,窗口人员与窗口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2:1,配强配足导税人员,辅导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确保纳税人诉求有处说、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

  (三)问题解决要“快”,提升政策执行力

  14、及时收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方面的需求。税务总局4月初组织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范围涉及全国100万户纳税人,从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便利性和获得感等方面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按要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开展好本地范围内纳税人需求征集工作,动员和辅导政策相关纳税人广泛参与调查、客观反映涉税需求,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15、加快深化增值税改革信息直报。建立咨询紧急情况直报机制,实时监控各地涉及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大规模、集中性咨询情况,并于当日上报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加快建立“3个100”直联点,即在全国范围内设立100个办税服务厅直联点、100个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直联点和100个纳税人直联点,税务总局按日汇总整理各地纳税人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咨询情况,按周“点对点”收集纳税人在增值税政策、办理流程、系统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16、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意见。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务网站等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实、执法规范、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法律救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个工作日内整理推送相关业务部门快速处理并反馈,及时响应合理诉求,形成闭环处理机制。

  17、提速处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投诉。畅通税务官方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接收纳税人投诉。重点围绕涉及增值税方面的投诉,压缩受理时限50%,压缩处理时限70%以上,其中服务态度类投诉处理时限压缩70%、服务质效类和侵害权益类投诉处理时限压缩85%,并于处理当日向投诉人反馈,确保此类投诉受理及时、处置得当、反馈迅速。

  (四)成效检验要“硬”,确保实在获得感

  18、强化纳税服务成效评议。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第三方评议机制,采取随机采访、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和监督,要以纳税人知晓度验证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的精准性,以纳税人满意度评估纳税服务举措的有效性。

  19、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税务总局结合深化增值税改革这一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对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措施的评价,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策落实成效的重要指标,检验服务标准高不高、推进措施实不实、工作作风硬不硬,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调查结束后,各地税务机关应迅速根据调查结果认真查找短板、整改问题。

  20、防控税务代理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过程中,既要有针对性加大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宣传辅导,又要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防范“中介黑”抵消政策红利。发挥涉税中介机构正向作用,扩大联网批量申报范围,为纳税人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提供便利服务。

  三、保障机制

  各地税务机关要把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加强协作、总结提升、注重实效、改进完善,确保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到实处。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全州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xx〕2号)落实,巩固拓展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打造黔东南特色“贵人服务”税务品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制定黔东南州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局、州局及地方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局党委“1234”工作思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的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首批推出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税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细、执法监管更公正、税收共治更聚力5大类20项99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提升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打造黔东南特色“贵人服务”税务品牌,为推动黔东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配合总局、省局组织开展好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做好收集需求的分析及响应,以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做好常态化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收集工作,按照“分级响应、上下联动、限时研究、及时响应”的要求,持续做好诉求响应。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建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依托税企互动平台通过远程沟通方式,辅导纳税人线上办理涉税业务,有效解决“线下跑、找人难、耗时长”的问题。组织开展纳税人“大走访”专项活动,加强征纳沟通,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增进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及时更新运维12366知识库,做好知识库共享工作。依托税企互动平台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对升级改造后的电子税务局和税企互动平台进行应用和推广,配合省局探索实现在线交互服务。

  2.政策及时送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消息服务的涉税信息收集、推送等工作。帮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获取涉税消息服务,便捷了解税收政策。在省局指导下,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实现智能推送、双向提醒。按照工作要求对税收新政、纳税人端软件升级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的实操制作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类办税指南开展宣传、辅导,接受咨询。按照省局统一布署,拍摄、制作税收新政为主题的新媒体产品,丰富宣传产品的内容和形式,以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并在州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互动平台及州内主流媒体进行展播。

  3.问题及时解决。积极配合省局更新发布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操作指引,畅通征纳互动渠道,完善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功能。

  4.关注个性需求。围绕“优化现场服务”“响应特定需求”“便利智能服务”“强化服务保障”,完善办税服务场所特殊服务设施,积极推行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措施,加大涉税软件适老化改造后的宣传引导,定向解决特殊人员办税缴费的难题,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获得感。对全州外语人才进行摸底,组建外语服务团队,为纳税人提供外语服务,消除语言沟通障碍。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的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招募税收志愿者组成的苗语、侗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服务团队,为我州少数民族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服务。配合省局做好优化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软件的界面设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界面优化,对社保缴费查询等事项提供字体放大、操作提示等适老化服务。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非接触式”办税体验。积极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智慧办税服务区,积极引导进厅办税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理涉税业务。加大自助办税推广力度,向省局提出丰富、完善自助办税终端功能的可行性建议,做好车辆购置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自助办理。积极配合省局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完善,落实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

  6.精简办理流程。落实好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和发布贵州税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引导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全省通办事项。加大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核准、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宣传引导力度,切实简化事项办理程序,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做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大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核准、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后的加大宣传引导。配合做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跨省办理工作。

  7.减少资料报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配合省局组织做好第二批实行承诺告知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落实工作,规范业务办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领用。收集纳税人对政策、风险、办税提醒的意见反馈,与线下网格化服务相结合,精准派单给相应的网格员,及时响应纳税人进一步提供咨询辅导服务的诉求,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落实好“一户式”专票电子化制度机制,做好信息归集和网格化服务与管理,落实专票电子化试点岗责体系,做好电子专票同步核定以及开票引导。落实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工作要求。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前的调研、征求意见等准备工作。按照省局布署做好我州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精准推送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按照总局、省局要求简化申报资料,在《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时限内办结每户每笔退税业务,防止超期办理出口退税的情况发生。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低于5个工作日。配合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在省局指导下积极探索与遵从能力强和遵从意愿高的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服务。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探索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按照省局统一布署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建立健全大企业日常服务沟通渠道,做好大企业纳税人税收政策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积极探索与遵从能力强和遵从意愿高的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做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工作,根据纳税申报情况及时向法人、财务负责人推送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加强与工商联、民建贵州省委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税收协作机制的作用,通过第三方引导民营企业关注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税收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的涉税难点,发挥好“银税互动”的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税收服务工作。做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状况展示,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银税互动”服务。探索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群体纳入“银税互动”数据共享范围,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2.完善缴费服务。认真按照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身份及标准做好社保缴费征收工作。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配合省局梳理社保缴费相关事项,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等内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便利缴费人办理社保费缴费事项。配合省局优化完善社保费退费“网上办”“掌上办”功能,发布办理指南,积极引导缴费人线上办理退费申请事项。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壮大税收志愿服务队伍,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志愿服务活动。投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宣传辅导材料,丰富宣传的形式和渠道,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充分运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支撑系统”,有序推进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提示提醒工作。配合省局做好年度汇算填报方式优化工作,加大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帮助其掌握填报方式的变化,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以及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优化功能的宣传辅导,充分响应扣缴义务人的办税需求,让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按照税务总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做好试点发票领用开具风险提醒工作,编制操作规范,稳妥推进试点,做好试点总结工作,并为推广做好充分准备。落实税务总局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底线,强化跟踪督促,对违反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的,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配合省局落实税收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紧盯税收执法和服务各环节,尤其针对不动产登记、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业务事项,适时开展督察内审。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稽查监管模式。推进我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贵州省双随机联席办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和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无风险不立案,无风险不打扰的原则,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工作,实现减负增效、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推行无风险不检查,小微企业少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鼓励实体经济开展自查,实施帮扶式自查和说理式执法,重点打击偷逃税、虚开发票和骗取退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正义。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6.推进部门联动。制定黔东南州税务局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程,强化对内提供、对外提供及外部获取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州税务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资料、数据等问题。落实已共享数据免填报,帮助纳税人便利办理出口退税。配合省局做好与残联相关数据的互联共享,抓好残保金征收管理,加大对优化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的填报宣传,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7.深化国际协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的更新。筛选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企业,制作清册。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等为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配合省局做好《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的更新。

  18.促进社会协同。按照省局布署,扩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影响力和知名度,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排查,加强机构信息报送监管;统筹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加大涉税专业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通过州局网站、微信及相关媒体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19.拓展信用应用。组织开展20xx年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关注信用状况。按照省局布署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办税人员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纳税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适用对象开展纳税信用修复提醒。落实好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及时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将纳税信用修复准期处理情况纳入系统绩效考核,对税务人员开展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等政策培训,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按月更新税收违法“黑名单”,并依法提供联合惩戒部门使用。按照纳税信用修复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支持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党建引领,提升站位。全州各级税务局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工作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工作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的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各级税务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将其作为模范税务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

  (二)统筹推进、同步开展。全州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措施的推动落实,建立纵横联通的联络员制度,对标对表跟进任务落实情况,确保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做实做好贵州税务“贵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各地税务机关要按季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行动,让便民春风四季长吹、常吹常新。

  (三)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全州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州局将通过工作调研、巡察督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总结经验,做好宣传。各地税务机关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掌握“春风行动”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适时对干部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测试、检查,确保每一位干部成为“春风行动”的实施者、宣传员。要强化正面引导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创建示范岗、示范厅。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渠道广泛的“春风行动”政策及便民利企措施宣传解读活动,扩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晓度和可及性。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新媒体产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全面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让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认同感更强,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3

  根据《疏勒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通知》和《疏勒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开展全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通过明确创建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和完善服务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开展为老服务,使老年人得到更好的保障,逐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尊老敬老风尚的形成,为建设幸福高埗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阿拉甫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统一领导,形成长效机制,成立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艾力克木〃阿吾提(政府乡长)

  副组长:伊布拉音(乡党委副书记)、吐尔逊〃卡德尔(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海日古丽〃艾则木(政府副乡长)

  成员:林晓明(派出所所长)、李显真(中学支部书记)、吾斯曼徒儿(文化站站长)艾、萨〃艾买提(卫生院院长)艾比布拉〃阿巴克(水管所所长)、布瓦吉尔(劳保所所长)、买买提民〃司马懿(计生站站长)、赵刚(土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组织筹划、创建开展、活动指导和考核推荐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其成员由社会事务办现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落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标准

  “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的先进集体。全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标准为:

  ㈠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㈡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

  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疏勒县“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自觉执行本部门或行业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㈣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㈤全体成员熟悉创建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无老年人有责投诉,群众评价良好,社会效益显著。

  四、创建单位范围对象

  全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由此,以下单位或行业列为创建对象:各村、社保、广电、邮政、电信、供电、供水、医院、银行、公汽等。

  五、创建工作步骤

  首轮创建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到20xx年3月,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创建和申报、验收命名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各单位、各行业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社会事务办、妇联、团委共同负责各村、社保、邮政、电信、供电、供水、银行、公汽、广电、医院和等组织的创建推荐活动。

  3、创建单位建立创建活动组织。

  4、各行业、各单位及创建单位及时报送创建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先进事迹等,规范创建活动,交流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第二阶段:申报推荐(8月1日至8月20日)

  1、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条件和标准组织自评,填写“申报表”,报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条件和标准,按“评分表”中的评分项目和分值,考评所属涉老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分别按照不超过15%、20%、25%的比例择优推荐,将“推荐表”、各申报单位的“评分表”及事迹材料报镇“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考评(8月21日至9月20日)

  1、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和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多种方式,依据“敬老文明号”创建标准对各单位和各行业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确定“敬老文明号”推荐对象。

  2、推荐名单上报县老龄委。

  六、相关要求

  ㈠建立组织,指导创建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是经中央批准列为国家评选表彰的常设项目,是敬老活动和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各村、各单位和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尽早成立“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按时完成方案制定、宣传动员、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创建实施、综合协调和检查考评等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迅速展开、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指导,积极探索规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活动措施,着手建立符合单位和行业实际、具有鲜明特色、促进自身建设的“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㈡制定方案,部署创建活动工作。各村、各单位和各行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明确“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内容、创建要求、创建和管理办法等。要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抓紧动员部署,积极开展活动。

  ㈢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活动氛围。社会事务办、工会、团委、妇联以及各涉老优待职能部门、社会各有关组织,要加强尊老敬老的思想教育,及时总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扩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动员更多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创造有利于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良好社会环境。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4

  为了激励玛曲县税务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做出贡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玛曲县税务局正股级职数空缺情况,县局党委决定,在玛曲县税务局选拔晋升一批正股级干部。现结合实际,制定选拔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推荐与考察相结合,选拔任用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正股级干部,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玛曲县税务局20xx年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桑吉东主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闫世祥、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马鑫钟任副组长,县局人事、纪检干部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

  (一)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侯廷英担任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由纪检组副组长王萍担任组长。

  三、研判和动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县局干部队伍结构状况和工作需要,综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提出补充正股级职务意见,并对正股级职位设置和职位空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县局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选拔工作方案。

  四、职位和职数

  本次县局拟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6名,具体为:税政股股长1名;征收管理股股长1名;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专职副书记1名(股长);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1名;尼玛税务分局副局长1名;信息中心主任1名。

  五、选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体现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干部,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综合考虑平时表现、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民主推荐等因素,合理确定会议推荐人选、考察对象、任职人选,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补充选拔工作与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相结合的原则,服务税收工作,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在同等条件下,领军人才、青年才俊及岗位大练兵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六、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税收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选拔股级职务,应当任三级主办、四级主办或一级行政执法员满2年以上,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股级职务,应当任十级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xx年11月31日。

  七、工作程序和方法

  按规定,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的程序为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

  (一)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两部分。民主推荐前在一定范围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基本资格、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1.谈话调研推荐

  考察组在县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进行谈话推荐。参加谈话人员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位1:3的比例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参考人选,其他职位按照选拔职位1:2的比例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参考人选

  谈话调研推荐时,考察组提供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谈话推荐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考察组将谈话推荐汇总情况报告县局党委,由县局党委将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3的比例,其他职位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研究提出会议推荐人选。

  2.会议投票推荐

  考察组在县局机关召开推荐会,组织填写民主推荐票,参加会议推荐人员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投票推荐考察建议人选,其他职位按照1:1.6的比例投票推荐考察建议人选。参加会议人员为县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推荐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

  (二)确定考察对象

  县局党委听取考察组关于民主推荐情况和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的汇报,根据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结果,结合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干部年龄结构、绩效考核结果,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按拟任职位1:1研究确定正股级干部考察对象。

  1.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考察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对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票结果分别进行统计分析,由考察组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并附前两年度个人绩效考评成绩。

  2.廉政初核

  县局考察组就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县局纪检组进行廉政初核,征求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个人绩效成绩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对20__年度、20xx年度中有1年必须位于第1段,20xx年截至干部任用时应当位于第1段。上两年和当年均位于第1段的优先考虑。

  (8)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县局党委确定的考察人选实施考察。考察组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程序有: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形成考察材料等。

  1.发布考察预告

  考察组在县局机关(所有办公区及内网)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的人员组成及联系电话等事项进行预告。

  2.民主测评

  召开县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会议,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分“综合评价”和“素质测评(德、能、勤、绩、廉)”两个测评项目,相对应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全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测评。

  3.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范围为:在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干部范围内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谈话人数要达到应谈话人数的80%以上。

  4.查阅干部档案

  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以往评语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了解干部一贯表现。重点审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涂改、材料不全等情况。实行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5.廉政和工作鉴定

  考察组征求县局纪检组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局纪检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县局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意见上双签字,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要求所在支部出具支部鉴定,由支部书记在鉴定上签字并盖章。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出具考察对象的书面工作鉴定,考察对象提供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

  6.信访处理

  考察期间收到的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考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和反映,由考察组移交县局纪检组调查核实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反映考察对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按规定核查处理,信访举报在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7.审核计划生育情况

  考察期间,考察对象提供生育两胎及以上批文、晋职晋升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

  8.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和民主测评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领导小组提交综合考察报告。

  (四)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提出任用建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向县局党委报告。

  (五)党委决定

  县局党委召开会议,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逐个介绍拟选拔任用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然后在党委委员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任人选。

  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以党委委员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职人选在县局机关及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公示期间,提倡以真实姓名来信、来电反映拟任职人选在政治立场、经济、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七)办理任职手续

  按州局相关规定,向州局备案同意后,办理任命手续。

  八、工作、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好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有关程序及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县局党委视情节将予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由玛曲县税务局20xx年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总纳服发〔20xx〕5号)和湖北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助力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大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持续深化全市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推进执法更精确、服务更精细、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聚焦便民惠企,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全省税务系统发挥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税费服务的首位度和头雁作用,确保武汉市营商环境纳税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形成创新争优、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力争20xx年纳税指标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保先进位,为武汉打造全国营商环境优异城市作出税务贡献。

  (一)纳税次数方面。纳税次数减至5次。

  (二)纳税时间方面。应用新技术在创新驱动上的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电子税务局的各项功能,减少办税环节和流程,简并办税资料报送;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做到精准培训,缩短纳税人办税准备时间;推行智能化、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有关税费自动预填申报,减少纳税申报时间,纳税时间在上年基础上再压缩10%以上。

  (三)总税收和缴费率方面。继续落实国家的减税降费各项惠民政策,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征收社会保险费扩面降率的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医疗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以提升武汉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

  (四)报税后流程指数方面。进一步提速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批办理,推进“全程网上办”、无纸化。进一步推广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扩大网上更正使用面。

  (五)创新税收监管,推进精确执法。积极融入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优化制度供给,创新“无感式”监管方式,构建“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方式。推进“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体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工作内容

  (一)坚持服务先行,推动精细服务优化升级

  1.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将纳税次数减至5次,纳税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纳税缴费服务,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达90%以上。积极跟踪落实总局智慧税务项目落地部署,落实好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上线以及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的推行工作。(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加大推广“楚税通”,升级“码上办”系统,探索远程咨询、办税辅导新模式,实现“视频连线、远程辅导、同屏操作”,做到“即问即办”。(牵头处室:纳税服务处,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4.依托湖北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打造集多元办税、远程咨询、在线辅导于一体的智慧办税服务厅。(牵头处室:纳税服务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5.推行智能化、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有关税费自动预填申报。通过大数据实现更多涉税事项所需资料、报表自动提取、计算,推进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实现纳税人办税“一键确认”。(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6.建立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运用电子税务局等多种信息化渠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牵头处室:纳税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7.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精简办理流程,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为企业申报即享创造条件。(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社会保险费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8.强化12366咨询数据、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应用,运用大数据分析,个性化精准推送宣传、解读政策和举措,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充分应用12366热线知识库,按照总局及省局工作部署,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牵头处室:纳税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加快搭建税企互动平台,转变征管方式。提供定制化、点对点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实现更高效的税收管理服务。(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0.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现新户增值税发票电子化核定率100%,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11.探索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通过“楚税通”APP实现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动实现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2.持续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效率。全面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全程网上办”、无纸化。继续落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到账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的各项举措,并主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退税辅导工作。(牵头处室:货物与劳务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13.深化税务、海关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继续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牵头处室: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4.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及网上更正的培训辅导,加大推进汇算清缴多缴退税实现小微企业“免申即享-无申请退税”,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面保持在98%以上。(牵头处室:企业所得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5.全面贯彻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的优惠政策。(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6.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进行督察。(牵头处室:督察内审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7.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效率。(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8.落实国总局发布的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创新执法方式,推动精确执法日益精进

  19.进一步推进简易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宣传引导纳税人在网上接受简易行政处罚。(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0.落实省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意见。加快打造“首违不罚”裁量辅助系统,完善电子税务局相关流程,实现“首违不罚”自动甄别、提示提醒自动发送、执法文书自动出具、处罚信息自动统计。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评价体系,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积极与司法部门进行交流,规范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注重数据赋能,推动精准监管渐成体系

  22.优化制度供给,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打造“互联网+风险管理”升级版,构建“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方式,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牵头处室:税收风险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积极融入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应用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数字化平台,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新体系。(牵头处室:稽查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凝聚条块合力,推动精诚共治不断深化

  24.积极争取市政府政策支持,建议尽快出台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认真落实《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力争将失业保险费率从0.7%降至0.5%,以提升武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牵头处室:社会保险费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在市场监管、税务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在仅需形式审查的部分监管领域,以及因现有科学技术、监管手段限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或行政相对人、第三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部分情形,试行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牵头处室:督查内审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发布第二批“一件事”工作清单及操作指南。(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27.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升级“区块链+不动产”税收治理项目,实现武汉存量商品房缴税、登记全部使用区块链办理,将存量房交易纳税业务全流程纳入“链税通”应用场景,强化不动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探索“区块链+社保费征收”项目,拓展区块链技术在社保费征收中的应用,推进征收社保费数据共享和应用。(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8.积极推行自然人股权变更“先税后登一事联办”。(牵头处室:个人所得税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探索数字人民币缴税费模式,持续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进一步推广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一事联办”,实现“多表合一、智能填报”,减轻缴费人负担。(牵头处室:社会保险费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重大事项要亲自谋划、亲自协调、亲自督阵。要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向营商环境工作管理转变。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报完成工作进度,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各区局纳税服务科(营商办)具体做好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考核考评部门会同营商办制定专项考评规则;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将各项服务举措落实到位;各参与单位要负起配合责任,密切协助完成各项工作。各单位对全省性的行动措施要夯实到具体责任人,并鼓励注重实效的创新。

  (二)强化纵横联动,抓好目标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工作部署,主动汇报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做法及成效,各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笃行不怠,充分调动配合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要积极做好与区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评,实行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按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责任指标落实情况,实行专班专人负责,及时研究工作进展,部署重点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市局将《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进行评价管理,将按季进行通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问责,促进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提质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特色精品。各级税务部门要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取得的好经验及做法,以点带面推进破解市场主体“急、愁、难、盼”等问题,建立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发掘特色品牌,提炼和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品牌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6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20__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__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月16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规上企业。

  四、活动目标

  通过就业帮扶为有需要的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支持帮助,推动稳定就业和有序返岗;通过创业支持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提供一批创业项目,为有创业意愿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通过用工保证为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培训门路组织培训机构因地制宜开展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实用技能,提升就业率;通过留岗关怀为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为春节后返岗务工人员顺利返岗提供交通便利。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活动宣传。一是转移就业宣传。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免费发放用工信息、求职指南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品,引导农民工通过正确渠道合理求职择业;二是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村),登门入户发放,使每一位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农村劳动者都能获得政策信息;三是返乡创业典型宣传。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典型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社区、乡镇网站进行广泛宣传,现身说法,典型引路,引导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四是转移就业媒体宣传。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抖音、快手直播平台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方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政策。让更多的农村劳动者享受政策实现就业创业。

  (二)开展供需对接。一是举办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市及各县(市、区)举办主题专场招聘会次数不少于2场,特别是组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专场招聘会;二是开展集市招聘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镇村集市、流动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将岗位信息送到农村劳动者手中,每个乡镇(街道)举办集市招聘会不少于2场;三是加强区域劳务合作。组织省外缺工企业到劳动力资源输出地开展跨区域招聘活动,为企业、劳务合作单位和农民工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帮助农村劳动者特别是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一是开展培训“三进”活动。将职业技能培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方便广大农民工就地就近参加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开展培训意愿调查。摸清重点群体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建立培训台帐,统筹安排培训内容,通过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三是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针对企业培训需求,帮助企业合理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面向市场需要和劳动者需求开设培训项目和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开展就业帮扶。一是摸清底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当地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一步健全脱贫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库,做到转移就业情况、就业服务情况、帮扶载体吸纳就业情况、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清晰;二是召开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各县(市、区)至少举办1次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开展1次送岗下乡活动,为有就业愿望的脱贫劳动力送岗位;三是组织转移就业脱贫专项活动。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引导脱贫劳动力在当地和省内外实现就业。

  (五)实施返乡创业。一是创建返乡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依托各类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商贸园区等现有功能区,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搭建平台;二是从乡村第一书记代言人、电商基地、网红直播、家庭农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中优选一批创业典型,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返乡入乡和在乡人员开展创业经验交流活动;三是做好返乡创业宣传。利用春节返乡时机,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免费发放就业创业等宣传资料,让更多的返乡创业者了解政策、运用政策。

  (六)强化权益保障。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优化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创业环境。劳动监察部门要重点对建筑、餐饮及服务业等企业检查,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组织乡镇基层平台劳动关系协调员深入企业,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协调驻外机构,加强与输入地联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12333人力资源保障咨询热线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受理举报投诉。

  六、实施步骤

  20__年“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__年2月15日前)。县(市、区)制定活动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全面了解掌握春节前返乡农民工和准备节后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了解本地准备节后招工的重点企业招聘用人需求。以县(市、区)为单位,普遍开展针对有转移就业意愿农村劳动者和有招工意向企业的宣传动员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2月16日—3月20日)。各县(市、区)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20__年“春风行动 ”,为进城务工及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困难群体落实提供积极就业创业政策,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声势和影响,注重实际和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3月21日—3月25日)。

  各县(市、区)汇总“春风行动”成果,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新做法,总结典型经验,运用典型推动工作,为推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春风行动”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做好“六稳”、“六保”任务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切实取得成效。

  (二)创新开展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要做到“春风行动”与就业创业工作相结合,“春风行动”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春风行动”与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相结合,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做好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信息,及时发布活动安排。“春风行动”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采取的重要措施,要在本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活动开展的同时,各地将图片、视频和简要文字以及相关信息形成电子版及时报送。省、市人社等相关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地要全面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摸清情况,分析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春风行动”成果,于3月25日前上报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7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泰安市税务系统20__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推出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4类22项77条便民办税措施,其中包括16条泰安市本地特色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泰安税务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

  在全面落实总局、省局行动内容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泰安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__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6)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泰安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7)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8)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9)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0)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1)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2)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3)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投放力度,充分利用闲置的税务办公场所等,合理布设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半小时自助办理圈”。

  (14)继续拓展自助终端办税功能,探索自助终端“无税控盘领票”。

  (15)持续完善“泰好办”办税功能。

  (16)建立自助终端后台运维服务团队,纳税人在“泰好办”平台、自助终端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实现“一键求助”。

  (17)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8)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9)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20)与邮政、财政部门联合成立发票邮寄中心,采取税务部门牵头,财政负担费用,邮政部门负责邮寄的模式,全力推广“票e送”业务,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送票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邮政专车免费送票上门,城区当日送达,乡镇次日送达,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2)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3)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4)对在20__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5)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26)积极推进税收智库建设,组建税收分析骨干团队,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自贸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发展战略,以及重点事项、地方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主动开展税收分析,更好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27)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28)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29)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省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0)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1)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2)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33)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34)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35)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36)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37)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38)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39)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0)根据总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1)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42)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43)根据总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4.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44)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15.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45)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46)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6.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7)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48)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49)统一利用云MAS短信平台,向全市纳税人批量下发的催报催缴提示提醒和各类通知等,不再由基层税务干部电话或上门告知,由市局根据业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编辑标准短信进行提示提醒、通知。

  (50)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17.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51)引导纳税人利用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发票套餐服务、网上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等功能模块,实现纳税人新办、注销即时办结、 “一次办好”。

  (52)根据总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53)加大与不动产部门的合作力度,积极推广不动产办税、办证“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税、办证“网上受理、网上预审、后台核税、网上纳税、前台取证(邮递取证)”一链式业务办理模式。

  (54)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55)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56)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57)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社保费等业务,适度扩大合作银行数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8)发挥专业中介作用,鼓励和引导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代理、纳税争议等服务。

  (59)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委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代征税款;探索委托社区、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协助税源巡查、发放个体定额发票、代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0)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61)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18.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62)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63)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文书送达,自4月1日起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的催报催缴、责令限改、责令限期缴纳、简易处罚等文书采用电子文书送达方式,纳税人确认签收后,网上缴纳税款、罚款,实现不见面执法。

  (64)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65)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19.优化发票服务。

  (66)稳步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引导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大力落实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逐步减少纸质发票。大力宣传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推荐纳税人网上查验发票。

  (67)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68)自20__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__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0.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69)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70)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严格履行入户检查程序,无法定职责确需入户核查的不再入户,减少实地核查次数。

  (71)提高风险防范的准确性,按照“无疑点不入户、疑点解除不入户”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入户执法、现场执法。

  (72)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和实施的统筹,严格控制税务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

  (7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1.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74)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2.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7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76)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77)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税务部门支持打好脱贫等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总局、省局、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部门间的纵向和横向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春风行动”宣传力度,将其列为税收宣传月和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站位,提升“春风行动”质效和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的实施和特色活动的开展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重点突破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庆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和上级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结合《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6部门关于印发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安排,立足税务部门职能职责,市税务局制定了20xx年度全市税务稽查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稽查、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税务稽查执法理念,创新税务稽查执法方式,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提升稽税务查执法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纳税遵从。

  二、实施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市税务局稽查局和跨区域稽查局。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跨区域稽查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重点稽查对象。拟抽取不少于6户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自查,并在自查基础上开展风险分析,确定不少于3户重点稽查对象,由市局稽查局或跨区域稽查局开展立案检查。

  (二)非重点税源企业和非企业纳税人抽查对象。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以定向抽查的方式,结合省局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不少于15户医疗行业、房地产行业、五金行业纳税人作为非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对象开展辅导自查或立案检查。

  (三)异常稽查对象。对纳税申报异常、税收风险高、纳税信用级别低、税收违法检举多、税收征管违法记录多、被相关部门列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以及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企业,纳入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市税务局稽查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异常稽查对象,推送市税务局稽查局或跨区域稽查局立案检查。同时拟选取不少于3户异常稽查对象,由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本年度随机抽查范围。

  四、其他事项

  (一)检查所属时期。各稽查局依法对随机抽查稽查对象20xx年至20xx年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及其它税法遵从情况进行稽查,如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xx年度。

  (二)人员选派。市税务局稽查局将根据各稽查局目前的工作量,稽查人员配置情况,动态维护好双随机工作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结合稽查人员业务及信息化操作水平,合理进行检查人员分组,采取定向、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进行随机选派。

  (三)检查形式。结合工作要求和稽查重点,对随机抽取的稽查对象采取直接立案检查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时间。辅导自查工作应于接受随机抽查任务后一个月内完成,重点检查时间为自查工作结束确定立案检查名单之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前,特殊情况可延长检查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稽查局应将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实施项目制管理,组建项目组和专业检查团队,由各稽查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阶段工作的过程控制和实施推进,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效果。

  (二)加强风险分析。各稽查局要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处理,对中低风险的组织辅导自查,高风险的进行重点检查。

  (三)加强部门联合。对于已确定要下发开展的随机抽查事项,各稽查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主动与当地公安、海关以及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对于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随机抽查事项,税务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在参与联合抽查过程中,针对经风险分析研判确实具有税收风险的对象开展检查。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国家税务总局20xx年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为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在我省税务系统落实落细,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的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更好服务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在全省税务系统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服务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

  7.减少资料报送。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落实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级税务机关要秉承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的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案。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全面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要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让便民春风常吹常新。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地税务机关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发掘各具特色的行动内容,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10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 便民春风惠民生”系列活动,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走访纳税人,为纳税人办实事,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丰富地税部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举措,并通过强大声势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树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品牌,塑造地税部门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良好形象,为地税部门行风评议营造积极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及相关安排

  活动内容为“五个一”,即帮纳税人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举行一次服务民生展示交流;举办一场咨询互动活动;为发展和地税发展献一策;征集一篇“税收发展 民生”主题短文。

  (一)帮纳税人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全市地税系统在职干部每人走访1户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和地税行评举措,帮助解决1个实际问题。要求将活动情况详细记载在《履职纪实工作手册》上,每单位报送活动小结和2个典型案例,时间要求为9月20日前。该项活动由市局行评办公室总协调。

  (二)举行一次服务民生展示交流。以“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会(商会)代表、中介机构代表、纳税人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地税,了解地税。活动内容主要有: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观看汇报宣传片,参观各地税分局行评宣传展板、市局荣誉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纳税服务大厅、纳税服务热线话务间等。活动中市局局长通报地税工作情况,接受媒体采访。活动时间为9月中下旬。该项活动由市局行评办公室总协调。

  (三)举办一场咨询互动活动。在西陵区开展一次“便民春风进西陵房税知识惠民生咨询互动”活动。由市局纳税服务科组织宣讲团,准备宣传资料;西陵分局联系社区,安排布置场地,组织有相关需求的市民参加。活动中就房产交易、租赁税收知识进行现场辅导,现场解答市民咨询。活动中由市局分管业务副局长接受媒体采访。活动时间为9月底以前。该项活动由市局纳税服务科总协调,市局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科室协助。各县(市、区)地税局也要依托纳税人学校(之家)开展一次类似活动。

  (四)为发展和地税发展献一策。以服务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主题,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税事业新一轮发展出主意、献良策、当参谋。机关各科室至少报送2条,各县(市、区)局、城区各分局和市局稽查局至少报送3-5条,并于8月31日之前将收集的建议报送至市局活动办公室。市局建言献策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对获奖者通报奖励。该项活动由市局人事科总协调。

  (五)征集一篇“税收发展 民生”主题短文。:围绕全市地税系统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主题,向全市广大市民、纳税人征文,以市民和纳税人的视角反映地税部门和地税人服务纳税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作为和成就。征文时间为9月底以前,字数为600-900字。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至少于8月底前至少要向市局办公室择优上报1篇。市局办公室组织对征文进行评审,对优胜者给予奖励,并在主流媒体上择优刊载。该项活动由市局办公室总协调。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千名税干进企业 便民春风惠民生”系列活动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延伸,是市局在政风行风评议集中测评前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务必让广大干部认识到其积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坚决避免活动的形式主义现象。

  (二)各负其责,抓紧落实。本次活动各项工作主要集中在8月和9月,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负起责任,主动作为,认真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把活动开展得有特色、有声势,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活动中要围绕树立地税形象,深度挖掘典型,主动开展宣传。市局办公室和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紧密跟踪,积极协调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深度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并达成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11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以下简称“春风”)的总体要求和省税务局“春风”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春风”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 将以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规范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纳税、公开权力清单等系列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安排

  (一)公开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公开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审批“底数”,公开审批目录,实行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领用,修订普通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处理,制定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渠道,试行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纳税人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程序、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减轻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的电子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内容

  落实有关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将纳税信用等级评果通过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清理税收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权力目录。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各项要求,根据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紧扣党史 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建设,结合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__年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__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此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紧扣“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围绕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推进税收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结合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以“做好一批民生微实事、开展十项便民专项行动、落实好税务总局百项具体措施、建立千人体验官队伍”为着力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行动内容

  (一)完成一批税务领域民生微实事,做好便民服务大文章

  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做好税务领域的民生微实事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深圳税收营商环境质量。各单位要扎实开展问计问需走访交流活动,认真了解收集税费政策、征管举措、服务举措、执法工作等落实情况及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以小切口,察民情、出实招、求实效,形成一批税务领域民生微实事的典型案例。

  (二)开展十项便民专项行动,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1.税费政策直达快享专项行动

  (1)深入推进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建立税费政策标签体系,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实现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

  (2)做好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测。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建立优惠应享尽享情况筛查、反馈、落实平台,打通相关业务系统,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3)持续提升12366咨询质效。持续推广网络客服,深化智能咨询应用,加大咨询员培训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接通率和咨询解答质量。打造技术咨询中心,满足纳税人对涉税软件的技术咨询服务需求。

  2.推进移动办、掌上办、智能办专项行动

  (1)持续优化提升电子税务局。按照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的要求,继续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做好电子税务局运行监控,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地实施。推行要素化申报,通过纳税人特征提炼关联申报要素,通过数据预填、数据推荐、场景整合简化申报表填写。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多税种一体化申报、企业所得税“一键申报”及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申报。

  (2)丰富完善“@深税”移动办税。以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支付宝、i深圳等平台为载体,持续优化办税功能,提供差异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办税服务,实现视频互动、区块链电子发票扫码开票、无欠税证明开具、出口退税手机办理、财务会计报表要素化申报、汇算结算退税消息提醒及自动审批等功能,完善一站式业务办理结果推送及查询服务,打造移动端办税的深圳品牌。

  (3)推广远程办税。全面推广“咨询办”“离线办”“视频办”远程办税模式,支持远程拍照上传资料、办理业务,查收结果、打印或邮寄结果,实现高频业务不到厅即可办理。

  3.发票供给优化专项行动

  (1)建设全免费、免对接的区块链发票通用开票平台。以@深税和微信商户平台作为区块链电子发票开票前端,纳税人不需对接,实名登录后通过扫码开票,实现中小微企业无障碍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减轻纳税人用票负担。

  (2)全面推广电子发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

  (3)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正常经营用票需求。充分运用“2311体系”建设成果,加强对发票供给的有效支撑,依据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正常经营用票需求。

  4.优化税务执法专项行动

  (1)推进跨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根据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口径情况,联合广东省税务局制定发布珠三角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探索推行珠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加强柔性执法。在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中运用释法明理的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事理、法理、情理、文理”,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提高纳税人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税收违法风险。

  (3)优化信用管理。加大纳税信用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探索纳税信息修复精准辅导机制。加大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力度,推进激励惩戒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黑名单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并做好黑名单撤出公布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知错立改”。

  5.出口退税再提速专项行动

  (1)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在税务总局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的基础上,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

  (2)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化和满意度。

  (3)推广“非接触式”退税申报。减少纸质资料传递,推广影像资料报送,让退税企业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6.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专项行动

  (1)开展跨区域协调。对涉及跨区域的事项,由大企业部门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协调市外兄弟单位,提高服务和管理的集中度,解决集团成员企业分布在不同区域、涉及不同税种的征管差异,提升政策执行统一性。

  (2)深化大企业“白名单”举措。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大企业实际情况,在目前“白名单”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其内涵,建立出口退税、社保等相关的“白名单”机制。

  (3)优化“小巨人”企业服务工作。为“小巨人”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税收白名单、“一对一”联络员等个性化服务。开展“小巨人”企业深调研工作,收集问题和建议,推送相关处室研究细化措施并推进落实,需税务总局层面处理的拟形成相关调研报告报送税务总局。

  7.自然人纳税人便利服务专项行动

  (1)搭建多渠道“线上+线下”立体化自然人纳税咨询辅导体系。精准识别自然人涉税需求推送定制化税收资讯,持续打造“个税直播间”等高品质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宣传品牌。探索对纳税人按遵从度在申报和退税等环节实行差异化服务。

  (2)优化大湾区跨境人士涉税服务。编写《跨境人员个人所得税宣传手册》(中英文版),针对跨境人员和外籍人士特点,梳理非居民个税汇算、境外所得申报抵免、相关优惠政策等问题解答,开展多语种外籍人个税宣传培训。

  (3)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请大湾区补贴提供“秒填”“秒查”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本地特色模块进行升级改造。联合人社部门,对大湾区人才补贴、市政府产业创新人才奖等补贴项目申请的个税查询服务进行优化,实现对大湾区人才补贴的申报表预填辅助功能。

  8.服务无障碍专项行动

  (1)推进全市办税服务厅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便利性原则,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以及用于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设置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先办理服务,保障特殊人群办税缴费顺畅便捷。

  (2)推进温情办税服务厅建设。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行午间延时服务,提供应急便民物品及设施。坚持微笑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

  9.跨境执业便利化专项行动

  出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港澳涉税人士执业登记和设立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流程。建立与香港、澳门税务师学会联络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在前海税务局规划建设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为港澳涉税专业服务人士提供业务拓展空间,对接港澳专业服务优势资源,打造大湾区涉税专业服务人士聚集、示范、体验区。

  10.“打虚打骗”守护行动

  行动任务:持续聚焦“三假”企业,打击虚开骗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保障20__年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到应享企业“口袋”,为守法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税务总局百项具体措施,拓展深圳本地化探索

  按照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总局推出的10大类30项100个具体措施,立足深圳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回应深圳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持续优化深圳营商环境提供税务动力。

  (四)建立千人体验官队伍,打造深圳纳税服务特色品牌

  按照分级分层分类的思路,组建一支由900名纳税人和100名税务干部组成的千人体验官队伍,打造深圳纳税服务体验官品牌。

  1.组建多元化体验队伍。在一般企业办税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的基础上,增加招募大企业办税人员、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实现体验官分类管理。在纳税人体验官队伍中选拔意见领袖,打造“首席体验官”队伍。邀请大厅一线业务骨干、各单位青年业务骨干等税务人员100名加入体验官队伍,充分发挥税务人员专业能力。

  2.提升体验项目质效。在体验项目准备阶段,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加强与业务处室的沟通联动,发挥第三方调查公司专业能力,提高体验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体验效果。

  3.深化体验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利用体验成果,提升整改反馈机制运转效率,对整改提升成效加强跟踪问效和绩效考核,切实推动优化改进。

  4.加强体验活动宣传。建立“体验官说”专栏,通过内外部媒体加强对体验官活动的宣传,组织开展纳税人体验官年会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提升活动社会认可度,打造深圳纳税服务体验官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把牢行动方向,要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党史 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模范税务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

  (二)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任务统筹。市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统筹,跟踪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局扎口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调研、问需问计走访交流活动,切实避免重复访、多次访增加企业负担。

  (四)切实提升宣传成效。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开展交流互动,促进共同提升。

2023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实施方案便民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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